用电动车占自家楼下车位 工作人员将其电动车没收
2021-11-12 16:44:48 来源: 泉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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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的电动车停在自家楼下,竟然被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收走了。”在“总编接线”期间,市民陈女士致电96339反映了该问题,希望能取回电动车,并要求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。
陈女士家住鲤城区红梅新村18栋。几天前,她把电动车停在自家楼下。因为楼下的小车停车位很紧张,其邻居就将她的电动车挪到停车位上,用来占车位。而停车位归社区居委会管理,工作人员就把她的电动车没收了。为此,陈女士多次找社区工作人员协调未果。
记者就此联系上开元街道红梅社区居委会。据工作人员回复,由于小区停车位有限,不少居民采用各种方式抢占停车位,例如私自在停车位上安装地锁。而该居民的占位方式更夸张,把废旧的电动车和自行车用锁链锁在地锁上。此前,社区曾多次发通知,要求居民自行整改,但一直没有效果。近期,街道城管办和社区联合行动,对此进行集中整治,主要是清理地锁,把占位的废旧车辆都收走。该工作人员表示,若真如陈女士所说,这是邻居的行为,那么陈女士可以到社区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,再到街道城管办领车。
红梅社区居委会借此提醒广大居民,接下来社区还会针对停车占位的情况进行持续的集中整治,希望居民自觉停车,不要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。(记者石伟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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