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条:女子试用期被辞退要求N+1赔偿,现场给HR普法,HR:没想到是个硬茬
2023-02-25 08:56:37 来源: 小松社会趣闻
求职,相信是很多成年人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,除非父母是做生意的可以避免,否则就需要面临这些问题。
【资料图】
众所周知,当我们入职一家公司的时候,通常都会有个试用期,作为双向考核期间,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,彼此都可以放弃对方。
很多人误以为就是如此,却不知其中的门道也很深,若是在公司遭受不平等待遇,也不用忍气吞声,适当的时候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有些公司之所以敢乱来,主要就是抱着侥幸心理,一般人不会花心思去较真,让离开他们就会离开,公司也不用担任何责任。
近日,北京有一名女生记录自己被裁员的瞬间,从来她都是听说别人被裁员,没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,而且还是在试用期。
一般人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,估计就会算了,只要工资不少,抱着此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处的心态,灰溜溜地离开公司。
女生并未如此,反而是找到公司的HR理论,要求公司给予n+1赔偿,否则就要申请劳动仲裁。
公司HR据理力争,表示试用期是双向选择,公司有权解除合同,但女子却明确表示不认可,认为公司此举已经触犯劳动法,必须给予赔偿。
双方在办公室唇枪舌战,结果HR渐落下风,全程都被牵着鼻子走,丧失了基本的发言权。
对话内容如下
女子:就算我在试用期,公司也不可以随意辞退我。
HR:我们是按照流程辞退,也有提前通知到你。
女子:你也不用强词夺理,不给赔偿这件事肯定是无法善了,我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。
女子说根据劳动法规定,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工是享受同等待遇的,劳动法我是看过的,劳动法的39条40条和47条,你可以去看一下。
公司HR问女子有什么诉求,女子说就N+1赔偿啊,HR还想挣扎,不愿意对她给出补偿,就问她你知道n+1是什么意思吗?
女子说N+1是提前30天,公司并没有提前通知到我,也就是说你们要辞退我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我,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。
HR表示我们有提前三天,员工离职也是提前三天告知,女子马上否决,我要离职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,公司要辞退就要30天合法。
一波操作让HR无语,说没想到你还是个硬茬,提出补偿半个月,女子明确表示不接受,HR又说做不了主,女子说那你就去上报,让领导给我处理。
结果女子一番操作,他也不出意外的拿到n+1补偿,最后心满意足得多拿一个月工资走人。
事后将这一切发到网上,引发了不少网友关注,有网友说干得漂亮,终于为打工人扳回了一局。
其实类似于这样的事件,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,很多人不懂,抑或是怕维权会给自己就业带来什么麻烦,其实这个疑虑大可不必有。
即便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,也不会对员工个人有什么影响,反而是公司会有被仲裁的记录,对以后的经营会多少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。
如果是高学历人才,有机会入职世界500强或国企央企什么的,劳动仲裁就要慎用了,因为这样的企业,他们很注重员工的背景,有专业的公司可以帮他们获取到这些信息,也就是所谓的高级(背调),一般的公司不会花那么多钱和精力去搞。
标签: 劳动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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